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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新生入学!象山县教育局发布城区招生预警

象山发布 2023-01-06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经最新数据排摸,现发布象山县2023年及2024年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第一次预警:

(注:2022年秋季开始丹城五小实行集团化办学,分为丹南校区和政实校区。丹南校区位于丹南路上,即原丹城五小;政实校区位于政实路上,为新建校区。详见2021年12月20日文件。)


预警等级说明


红色预警表示学区内适龄户籍儿童人数达到学区学校常态招生计划100%及以上。黄色预警表示学区内适龄户籍儿童人数达到学区学校常态招生计划数90%至100%。


政策说明

根据《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号)文件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该学区(以下简称“一表生”);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与住宅房均在该学区(以下简称“二表生”);

(3)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有该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1)、(2)两类的(以下简称“三表生”)。

当“一表生”、“二表生”、“三表生”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属于“三表生”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当“一表生”、“二表生”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属于“二表生”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当“一表生”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属于“一表生”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注意

学区内适龄儿童的户籍人数和入学需求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户籍迁移、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随父母或监护人去县外就读等),数据是动态变化的,具有不确定性,仅供家长参考。届时,县教育局将对超出招生计划的户籍学生按顺序位实施分流,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咨询电话:0574——65658847、6576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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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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